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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妻子收入高常羞辱丈夫甚至暴打对方被误杀殒命

发布时间:2020-11-22 11:10:16 阅读: 来源:连接环厂家

反家暴护身符

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但就在当天,仍有家暴悲剧发生——惠安辋川农贸市场边的世纪商业城一套房中,53岁的父亲任某金砍杀亲生儿子后,纵火上吊自杀。生前,他怀疑妻子不忠,长期对其施以家暴。

上网输入“家暴”关键词进行搜索,这样的新闻不时映入眼帘:

2014年8月18日,晋江陈埭溪边村某鞋厂,四川籍来泉务工人员马某疑因遭受丈夫长期家暴,在杀死丈夫后,自杀身亡。

2014年7月29日,安溪北石村,一名41岁的男子遭割喉倒在血泊中,守在身边的女子神情呆滞,瑟瑟发抖。经警方初步调查,该女子因不堪忍受长期家暴,挥刀将熟睡的丈夫杀死。

……

家暴悲剧,令人扼腕。面对家暴,如何制止?

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有关部门对“家务事”的处理变得有法可依,家庭中的弱者也因此多了一道法律的“护身符”。在该法实施后,如果再遇到家暴可以寻求哪些帮助?被誉为反家暴“尚方宝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遏制家庭暴力中如何起到威慑作用?泉州的司法部门,又是如何探索和推进反家暴工作?本期封面纵深,与您一同探寻答案。

家暴频发 一年报警1418起

惠安辋川发生的一起家暴悲剧导致家破人亡

记者从泉州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仅2015年,该中心接到的家暴报警1418起;泉州市妇联去年接待的信访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128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9%。

家暴的发生,原因复杂,形式多样。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项分析显示,家暴中的施暴者,大多数是男性,以青壮年为主,受害者多为女性,但也有少数男性;家暴形式不再停留在言语上的侮辱谩骂抑或肉体上的殴打摧残上,还包括精神情感上的折磨以及经济上的控制、人身自由限制、强迫性生活等;实施暴力的手段也有不断升级、越发严重的倾向。

因此,面对家暴,应在第一时间说“不”,否则将愈演愈烈,导致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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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悲剧

案例一 怀疑妻子不忠 砍伤儿子后自杀

3月1日,就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当天凌晨,在惠安辋川发生了一起家暴悲剧,53岁的村民任某金在砍伤亲生儿子后纵火烧房,而后在自家的老房子里上吊自杀。

如今,被任某金砍伤的儿子仍在重症监护室中,他的头部、脖颈、手臂、腹部等处共被其父砍伤了七八刀。据其回忆,事发当晚,父亲从外面打牌回来,住在小任隔壁。因为父亲一直咳嗽,影响了他休息,二人发生了口角。之后,任某金便拿着一把水果刀冲进小任房间,朝着他砍去。当时他的父亲拿着刀柄,为了阻止父亲,小任死死握着刀刃,手掌也被割伤。最后,小任用嘴咬着父亲的手,迫使父亲放下刀子。等小任回头看时,他的父亲已经开始泼汽油,并点燃了汽油。

悲剧发生后,小任却平静地告诉母亲, “你和姐姐终于安全了,他再也不会来了。”原来,小任的母亲程女士长期遭受父亲家暴。

今年49岁的程女士与任某金结婚近30年,育有一双儿女。但是自从女儿出生后,任某金就开始怀疑妻子对其不忠,经常对她进行打骂,甚至曾拿着刀架在她的脖子上,逼她承认对丈夫不忠。因为无法忍受,程女士当时就报了警,之后带着儿子一起离开了那个家。

为了孩子,程女士选择隐忍,直到2013年,才正式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目前仍在诉讼阶段。搬出家后,程女士与儿女就租住在泉州市区。因为自己身体虚弱无法工作,而儿子小任也因患病无法上班,母子二人只能靠着小任姐姐微薄的工资生活。为了省钱,去年12月24日小任才搬回家与父亲同住。却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案例二 妻子暴打丈夫 被对方失手误杀

正在监狱服刑的阿立也曾想过自杀,在他失手误杀妻子以后,他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导致家破人亡,当时他想,“再忍忍不就好了?”

阿立和妻子阿香结婚十余年了,自由恋爱结婚的他们,过着虽不富有但也知足的日子。直到几年前,性格强势且收入高于丈夫的妻子阿香,越来越经常将丈夫和自己工作当中接触到的其他男性进行对比,发现阿立性格懦弱,工资也低,不会赚钱,别人家的男人赚钱轻松又多,结婚几年,别人家换了新房又买车,而自己的丈夫“没出息”,除了应付生活日常支出,就没有多余的收入。为此,阿香就常在言语上羞辱丈夫。

考虑到孩子还小,对于妻子的羞辱,阿立一直忍让着,尽量不与妻子发生争吵。但阿香对于丈夫的嫌弃,却有越演越烈的倾向,有时甚至会拳脚相向。一天,阿香正在切菜时,两人又因琐事发生口角,阿香拿着菜刀扬言要砍阿立,两人争执之下,阿立不慎误杀了妻子。

事发后,阿立对于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在投案自首后,他几度想要自杀被制止。

案例三 继母长期家暴 继子“火山爆发”

在泉州监狱服刑的阿强是一个在继母打骂下长大的孩子。成年之后的某一天,心中对继母积攒了十多年的怨恨终于爆发,他做出了杀死继母的报复举动。

在狱中,阿强和心理咨询师聊过,他觉得自己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曾经,他也有个温暖的家,拥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可是,继母的出现让他的家庭破裂了。那时,爸妈还未离婚,可是作为“小三”的继母却和爸爸“狼狈为奸”,想尽方法赶走了阿强的亲生妈妈。

继母“上位”之后,阿强的爸爸告诉他,从此必须喊继母“妈妈”,可已经懂事的他却无法亲近继母。在继母的眼中,嘴巴不甜,常常不听话的阿强是个不讨喜的孩子。因此,继母和继子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冰冷状态,只要阿强不听话,继母便又打又骂,甚至不给饭吃,也不给衣服穿。在成长过程中,阿强怨恨继母的打骂,更恨她不能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

随着阿强年纪的增长,继母的施暴行为并未减轻,反而变本加厉。成年后的阿强对继母积怨越来越深,终于有一天“火山爆发”了。在一次与继母的争吵拉扯中,阿强失手杀死了继母并辱尸。

这场家暴引发的悲剧发生后,阿强因误杀入狱服刑,如今正积极地进行心理治疗,希望能够除掉心里难以打开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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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 分析

谁是潜在的施暴者

为何伴侣和亲人会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恋爱对象是否为潜在的家暴施暴者?

国家二级心理学家刘富强表示,从心理学上来看,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大概有两种成长记录,一是其成长的家庭充满暴力,他为反抗暴力而成长成暴力者,从表面上就能看出非常冲动性的暴力。二是他生活在充满身体暴力和语言暴力的家庭中,造成压抑和退缩的性格,在职场与他人相处时唯唯诺诺,像个“好好先生”,但是在家里十分暴力。

“我遇到过一个案例,有位先生在办公室里是个好好先生,在家里老婆比他强势,他很听老婆的话。他的暴力只对自己的孩子,曾经把儿子的双手绑在楼梯扶手上,然后用皮鞭抽,还拿粪便糊儿子的嘴巴。这种人通常在幼儿时期曾被父母家暴,他非常害怕施暴者,不断地压抑自己,发展成‘讨好的小孩’,长大后遇到比自己强势的人也习惯讨好。但是,遇到和他一样弱势的孩子,就可能对其使用暴力。”刘富强说。

“眼镜蛇”最可怕

旅美临床心理学家黄维仁博士认为,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家庭背景中,常见父亲会殴打母亲,更可能是父母都会殴打他。家中可能有父母离婚、男盗女娼、吸毒、酗酒的问题。施暴者从小饱受身体与心灵上的摧残,被打出一颗崇尚暴力的心。

黄维仁认为,家暴施暴者的类型分为三种,“普通型”、“恶犬型”和“眼镜蛇型”。

“普通型”偶尔会脾气失控,会拉扯、大吼、打耳光,但情况不算太严重。

“恶犬型”像极凶恶的狗,且看不见自己的缺点,总以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同时,他们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嫉妒心、占有欲和控制欲很强。事实上,他们非常依赖妻子,并害怕被抛弃,所以采用施暴的方式掩饰自己的软弱。

“眼镜蛇型”施暴者十分冷静、冷酷无情、极度自信、喜欢报复并擅长控制他人,有时甚至鼓励妻子外遇,然后以暴力折磨、控制妻子。最可怕的是,他们施暴时在心理、生理上比平时更趋稳定,甚至可以算准每一拳的力道。

反暴利器 “人身保护令”来了

《反家庭暴力法》最大的亮点是反家暴利器——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不再是欧美电影和香港TVB电视剧中的“道具”,而是真正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之中。3月1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发出了《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首日的福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实,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之前,泉州就已开始探索反家暴新模式,并形成了自己行之有效的经验模式。其中,泉港法院、德化法院率先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自2013年至今,泉州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23份。

新法 解读

最大亮点: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依据很明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黄蕴真认为,过去当事人没有法律意识,不懂保护自己,当家暴出现时,不懂得报警、举报,导致家暴愈演愈烈,产生严重后果。《反家庭暴力法》的施行,明确地以法律的形式来约束家暴行为。“一旦发生家暴,被家暴者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黄蕴真介绍,新法最大的亮点即人身安全保护令。新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保护令具有法律的威慑力,当保护令下发至当事人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时,他们有监督作用”,一旦施暴者再次施暴,可以进一步采取措施。

黄蕴真表示,《反家庭暴力法》以“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宣告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和谴责,明确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一般的家庭纠纷,而是违法犯罪,是对家庭成员人权的侵犯。泉州两级法院将致力完善“反家暴审判工作”,坚持对家暴案件优先立案,积极引入心理干预、亲情陪护制度,强化加害人的心理矫正,修复受损家庭关系。

“这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律。”黄蕴真表示。

申请条件:轻微家暴即可申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常务理事夏吟兰认为,家庭暴力是反复发生、具有周期性,甚至是一次比一次严重的。因此《反家暴法》希望,当你受害不是那么严重的时候,就赶快求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或者紧急庇护,脱离这个环境,避免继续受暴,防止家庭暴力由一般的殴打升级为虐待、伤害甚至杀人。

那么,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当事人只要是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非必须依附于其他诉讼一并申请,此外,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亦可以代家暴受害者申请。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超过六个月,且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由此加大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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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裁定?确信暴力存在即可

黄蕴真表示,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时,将结合伤情照片、病历、出警记录等证据,同时也允许法官行使综合审查判断。

她解释,法院依法对伤情照片、医院病历、接警或者出警记录、带有威胁内容的录音和手机短信等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进行审查,同时重视具备相应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的5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证言,在此基础上,允许法官充分行使综合审查判断。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要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成员内心确信家庭暴力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就可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首令发出

禁止丈夫骚扰妻子

3月1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发出了《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首日的福建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面临家暴的萧某进行人身保护。

据了解,3月1日上午,莆田城厢区法院收到了原告萧某(女)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萧某在起诉请求与被告王某(男)离婚的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萧某称,结婚后,她经常被丈夫王某殴打,并且提交了相关证据。

法院经审查认为,萧某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故当天下午即向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王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萧某。若王某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训诫,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泉州行动

《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出台施行前

泉州发出23份 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最大的亮点在于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泉州市两级法院在该法正式出台施行前,已通过反家暴合议庭作出了2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这也是泉州市司法部门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的良好尝试。

据悉,2009年以来,泉州市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案由包括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虐待罪等。据统计,公诉案件共审结涉及家庭暴力引发的一审刑事案件22件,占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1.85%,包括17件故意杀人案件,5件故意伤害案件。其中,主要是夫妻之间因琐事纠纷引发命案,另外包括2起儿子因琐事纠纷故意伤害父亲致死、1起上门女婿故意伤害岳母致死的个案情况。

“家暴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也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黄蕴真介绍,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泉州中院先后成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并制定《关于设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市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3年4月,德化法院成立反家暴合议庭,并专门出台《关于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实施方案”》,总结提炼出人身保护令先行、亲情调解跟进、心理咨询贯穿、调判结合维权、跟踪回访巩固的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至今已经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22件,回访发现,无一反映存在继续殴打的情况。惠安法院也于2013年6月首次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今《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无疑为泉州市反家暴工作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反家暴 除了“反”还需“平”

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还有不少亮点,比如冷暴力被明确为家暴,弱势群体将有特殊保护,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发现家暴不报警将被处分等。家庭中的弱者因此多了一道道法律的“保护伞”。

相关专家也指出,家暴问题并非一个“反”字可以解决,还应注重“平”。长期关注家暴问题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富强认为,在反家暴的同时,还应关注家暴后遗症,重视涉事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引导,在打通受虐者求助渠道的同时,为他们提供安全保护场所,并对施暴者进行强制性心理辅导,防止家暴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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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更多亮点

●发现不报案将被处分

反家暴法还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弱势群体有特殊保护

反家暴法规定:“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也就是说,弱势群体遭遇家暴的危险状态时,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除了“动手动脚”和限制人身自由外,反家暴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等冷暴力也属家庭暴力。当然,夫妻等家庭成员之间长期漠视、不搭理对方等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创设告诫书制度

报警后,警察制止其行为,但家庭暴力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依法不予治安处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同时规定,告诫书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建议一

推广“反家暴专线” 打通受虐者求助渠道

调查显示,全国有超过2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受虐者多部分为女性。在遭遇家暴的那一刻,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大部分遇到困难的人并不知道在第一时间应该通过何种渠道寻求帮助。

“首先,家庭暴力中的受虐者需要一个专门的求助渠道。目前,泉州并没有官方的、广而告之的反家暴专线。遇到家庭暴力时,也许大部分人知道可以找妇联求助,却不知道如何及时联系妇联。”业内人士表示。

虽然遇到家暴时,可以通过报警,让警察制止施暴者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妇联或者居委会调停,但是当今社会依然有很多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好意思通过公开的求助手段寻求帮助。因此,推广一个保护受虐者隐私的“反家暴专线”势在必行。

“台湾、香港的反家暴专线做得很好,电视上不断滚动播出专线号码,地铁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也有广告。去年年底,武汉也表示将设反家暴24小时热线。《反家暴法》的实施,将让社会各层面更加重视家暴问题,相信各地将陆续开设反家暴热线。”业内人士表示。

目前,泉州官方虽然还未开设专门的24小时反家暴专线,但是,泉州市第三医院24小时心理咨询电话0595——27550809,以及18159526768,都将接受市民关于家暴问题的咨询。

建议二

建立妇女、儿童之家提供安全保护场所

“除了人身保护令,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为家庭暴力中的受虐者提供更全面的保护,比如学习国外设置受虐者可以入住的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为受虐者提供一个安全、施虐者绝对无法进入的场所,在家庭纠纷解决之前,受虐者可以安心地呆在其中。”长期关注家暴问题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富强认为,设置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并非简单地在社区设立专门的场所。妇女之家等专业机构必须考虑到求助者的隐私保护、人身安全,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疗和法律咨询帮助等。

业内人士表示,德国的反家暴社会机构设置值得我们学习。除了警局和法院,德国民众还可以向家暴干预中心、妇女之家等专业求助机构寻求帮助。家暴干预中心可以向受害者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询和免费的心理咨询。全德还有超过400家的妇女之家向遭受家暴的妇女提供免费临时庇护。德国的妇女之家地点保密,不允许男性进入,受害者在其中可以接受身体、心理上的治疗,以及法律咨询等帮助。

另外,德国的一些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也为家暴受害者设立了康复援助中心。康复援助中心主要是针对施暴者设置的,帮助他们控制自身情绪,防止家暴再次发生。

建议三

对施暴者进行强制性团体心理辅导

想要治家暴,不得不解开施暴者的“心结”。在美国和台湾,被法院判决的家庭暴力施暴者,必须接受强制性的“团体心理辅导”,定期的辅导可以折抵刑期。

所谓的“团体心理辅导”,就是心理考试和社会工作者组成辅导老师团队,将一定数量的施暴者集中起来,团体成员之间互相交流,通过观照让成员悔过。施暴者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共同寻找行之有效的改变方法,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承诺和监督,避免家暴再次发生。

“调解和干预的效果是未知的,这种方法不会令所有成员都悔过,但对相当一部分接受辅导的人群还是有成效的。其实,团体心理辅导本身也是一种惩罚,使参加的成员产生羞愧、痛苦的体验,让他们知道家暴并非不用付出代价,在实施家暴前有所忌惮。”刘富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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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动

健全家事审判体系

泉州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陈春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15年,在妇联信访量居首位的是婚姻家庭,其中家庭暴力128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9%,虽然与去年同期下降了1%,但该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我们提倡的是‘零家庭暴力’。”陈春梅表示,面对家庭暴力应及时说“不”,当对方第一次动手时,无论是通过自身、亲戚、居委会等,第一时间一定要制止施暴行为,“很多人找到妇联的时候,已经是被打很多次,矛盾不断升级。”

2015年3月5日,家事审判庭正式揭牌,宣告福建省中院首个家事审判庭诞生,为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保障家事案件的审判质效,在当天揭牌仪式上,泉州中院还聘任14名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与15名家事调查员。与此同时,县(市、区)各级法院也同期成立家事审判庭。

今年3月3日,泉州市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成立,至此,泉州市以家事审判庭为主和金牌调解员为辅的家事审判体系已建立,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警方提醒

反家暴不是玩笑

“家务事与家暴并不是一回事。民众的反家暴意识不断增强,也可能带来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情况。比如,孩子考试不及格,家长严肃教育了几句,孩子觉得被家暴了赶紧报警;比如夫妻吵架,妻子一气之下报警说被家暴了……类似的乌龙可能会变多。”一位相关人士表示。

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基层民警的确处理过不少让人哭笑不得的“家暴案”。去年,110接到市区一名女性报警,称其老公酒后动手打人。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妻子因不满丈夫醉酒责骂了几句,两个争吵过激出现了肢体上的拉扯,妻子正在气头上,且丈夫醉酒严重,她要求将其送去医院醒酒。民警按照要求带她的丈夫去醒酒。隔天早晨,妻子确抱怨民警“不懂事”,因为到医院醒酒后还得付醒酒费,她不想花这个“冤枉钱”。

去年年底,晋江警方接到一起报警,一位老年人称有小孩被严重家暴,哭声不停。民警到达现场后才发现,老年人是该幼儿的爷爷,因孙子被父亲教训了几句后哭个不停,老人心疼不已,想让警察教训儿子。

“反家暴不是任性的玩笑,希望有限的资源,还是应该用在刀刃上。”相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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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2日讯 洪某是南安蓬华镇大演村人,今年52岁,去年7月左右到安溪县参内乡一家具广场做电工。

昨天下午4点多,在广东打工的大儿子接到自称该家具广场主管的电话,告知其父亲被发现死在宿舍床上。

洪某的妻子及其他亲属接到消息赶往现场时,发现洪某衣着整齐躺在床上,但嘴里不停流血,双眼发黑,卫生间地上也有一滩血迹。洪某的大儿媳说,公公原本一星期回家一次,这次20号从家里去上班,就没回过家,婆婆说,公公1号会回家,她等到今天上午才从亲戚口里知道,公公已经走了。

今天下午1点多,在该家具广场7号楼员工宿舍,泉州市公安局法医正在现场调查取证。洪某的两个儿子说,父亲腰部、手、腿上都有淤青,不像自然死亡,怀疑是他杀。现场法医告诉家属,洪某身上的外伤不足以致命,但具体死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家属介绍,宿舍是洪某和另两个工友同住,但另两个工友都是本地人,很少住在宿舍。昨天下午,洪某的工友来上班换衣服,叫了洪某没反映,上去看才发现他嘴里流血,身体僵硬。

该家具广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洪某是他们的电工,来公司8个月了,人很认真诚恳,对于洪某的死亡表示很遗憾,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安溪警方表示,洪某的具体死因、死亡时间,还要等法医结果。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海都记者 黄晓蓉 谢明飞)

闽南网3月4日讯 只是收个快递,却在不知不觉间,被人骗走了3万多元。

前日,当市民杨小姐讲起被骗遭遇时,百思不得其解。她记得,那个快递“白帽男”曾连续三天打来电话只求相见,其间还遭遇过一次“送错件”的风波,自己的手机被“白帽男”借走……这宗疑案到底有多匪夷所思,且听我慢慢道来。

作案后,两人跑到电梯里打电话

假道伐虢

收件地址模糊了?骗子想借机见面

28岁的甘肃人杨小姐,租住在泉州市区城东街道某住宅小区18楼,经营着一家茶叶店。

今年2月29日下午3时许,杨小姐接到一名“快递员”的来电说,因杨小姐的收件地址字迹模糊,特意打电话询问地址。杨小姐也没多想,就把地址告诉了对方。

次日18时许,“快递员”打来电话说送件,不在家中的杨小姐表示,由小区物业代收,但“快递员”坚持,这封包裹需要亲自签收。二人约定在3月2日即前日上午收送件。

借尸还魂

快递送错地址?骗子找借口返回

前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这位“快递员”准时来送件。据杨小姐事后回忆,这个男子身高不到1.7米,戴着白色鸭舌帽,穿着黑色夹克,不到40岁的模样。

二人站在租房门口,“白帽男”递给小杨一张意见单,让小杨填写。

意见单的内容为:“……为感谢老顾客,本店现赠送您一罐××腰果酥……”杨小姐拿到礼品,并填写自己姓名时,“白帽男”称要送件便离开了。

男子前脚刚走,杨小姐立马收到一个“152”开头的号码来电。通话中,对方自称是中通快递总部,快递员送错了地址,请快递员接听电话。此时,刚离开的“白帽男”又匆匆赶了回来,有点警惕的杨小姐当即回复“我让快递员自己打给总部”。

暗渡陈仓

借走手机回电话?趁机记下验证码

“白帽男”在手机上按了一会儿,苦着脸求杨小姐,声称自己手机没信号,想借手机打个电话。杨小姐想了一下,最终还是热心地把手机借了出去。

在男子打电话时,杨小姐表示,曾听到短信提示声。“白帽男”在归还手机时,特意又瞟了一眼手机,便立即快步离开。“快递你不拿吗?”杨小姐特意追问了一句,对方边走边回答,“快件没有寄错”。

拿回手机的杨小姐,立马发现刚刚银行客服发来的转账验证码和被转走34500元的短信提示。杨小姐立即向银行证实,在得知钱款确实已被转走后,意识到已经被骗的她立即报了警。

机关算尽

监控戳穿骗子双簧

这个包裹装着一罐糖果。这个署名为“×××食品旗舰店”,发货地位于上海。海都记者通过网络搜寻,发现含有该店名字样的商家,其产地和发货地址均在广东。

通过对快递单单号查询,显示“该单号暂无物流进展,请稍后再试,或检查公司和单号是否有误”。

调取小区监控发现,白帽男曾与一名戴着红帽子的人,于当日10点13分一前一后进入小区,在离开杨小姐的住所后,二人又一起乘电梯下楼,并拨打着电话。

负责该案的乌屿边防派出所民警表示,骗子接触杨小姐的手机,目的是记下验证码,转告同伙并完成转账。目前,警方以诈骗罪立案,并着手调查。

□支招

1.手机怎么安全对接网购?

从事十多年信息工作的黄先生说,小杨很可能是银行卡号、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及取款密码已经泄露,骗子就差验证码。他建议,网购时留的联系方式,尽量不要使用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

2.快递员询问地址,说不说?

中通快递客服回复,顾客可以查询自己的快递订单号,与快递员核对,也可以致电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将转告快递员。

3.签收快递过程中,注意啥?

把包裹寄往工作地,会相对安全,特别是独居女性,尽量避免把包裹寄往家里。

在家签收时先不要开门,先和快递员确认包裹信息和快递公司。若由老人签收快递的,应该提前交代。

提醒:快递签收后,不要随手就把贴有快递单的外包装扔掉,快递单上有个人信息。

4.网购达人的快递多,怎么办?

最好能记下每个包裹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时跟踪最新的物流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海都记者 陈莹钰 通讯员 吴剑蜂 文/图)

闽南网2月29日讯 今天是2月29日,与往年相比,这2月的最后一天显得格外特殊:因为今年是闰年,2月29日要每四年才能轮到一次。

出生在2月29日又是怎样一种感受?有网友调侃,4年过一次生日,像开奥运会似的,初中都是我送别人生日礼物,等我过生日。同学却都毕业了。也因此,有些准妈妈觉得可惜。据杭州媒体报道,37岁的陈女士为了让宝宝避开这一天生日,选择提前剖宫产,而在杭州,这样的产妇并不是个例。

2月29日4年轮一次,网传为避开今天,准妈妈提前剖宫产?

那么,泉州准妈妈的想法又如何?昨晚,海都记者分别致电泉州一院、泉州二院、儿童医院和解放军第180医院,值班医生们均表示,周末没有出现要求提前或推迟剖宫产的准妈妈,“闽南这边过阴历生日的比较多,这种情况几乎没听说过”。

海都记者又采访3位泉州准妈妈,看看她们对这事的态度。“我可能会避开,反正我是要剖宫产,早一两天差别不大,还不如避开这个特殊日子。”吴女士的大女儿已经上小学,3月份,二胎宝宝就要落地,作为妈妈,她希望孩子能有个正常的生日。同为80后的王女士和陈女士均称不会避开,即便是2月29日出生,也可以提前或者过阴历生日。小伙伴们,你们怎么看呢?

「网友们有话说」

“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逸是也”:多有纪念意义,过个生日跟开奥运会似的。

“CryChen9”:以孩子的角度,真惨,少吃蛋糕少拿礼物;以妈妈的角度,刚好少买蛋糕少买礼物。

“彭商强与证券物理学”:有人开玩笑说,2月29日出生的人,别人活100岁,他才25岁,永远年轻。

“不是妹妹是姐姐”:我同学鸡年第二个三月出生,六十七年过一次生日

“LC-TN-CJL”:我宁可四年过一次生日也不想妈妈挨刀。

“深海里的鱼vivian”:过农历生日不就得了,有那么难吗?(海都记者 王子予 杨江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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